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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邮电大学 成人高教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要求及程序

发布日期:2019-05-07    作者:杨淳     来源: 成教中心    点击:

重 庆邮 电 大 学

成人高教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要求及程序


按重邮〔2011〕24号文《重庆邮电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要求,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函授、业余)申请学士学位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具有重庆邮电大学学籍,经审查准予毕业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学生或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年之内(具体起止日期,以毕业证书打印日期为准计算)的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1.本科在读期间或毕业两年内通过重庆市学位办(或与重庆市学位办成绩互认的省级学位办)组织的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统考,成绩合格的成教本科毕业生(学位英语成绩有效期为三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格证书打印日期或成绩公布日期为准)。

2.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函授、业余)课程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毕业论文成绩优良(75分以上,含75分);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学生累计补考课程:

“高中起点”本科学生四门(含四门)以下者,

“专升本”学生三门(含三门)以下者;

3.在读期间没有考试作弊、论文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4.学习期间,未受过严重警告(含本级)以上纪律处分者。

三、申请时间:

    2019年5月8日-31日,每学年申请一次。

四、申请程序:

申请学位者,需向所在函授站点提供材料如下:

(1)本科“毕业证书”(预计2019年7月毕业生可暂不提交)和“学位外语统考合格证书”(或加盖省级学位办公章的成绩合格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由函授站点审核无误后,退还本人)。

(2)“重庆邮电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一)”和“重庆邮电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附件二)”各一份。

(3)本科就读期间“成绩登记表”一份(需加盖所在函授站公章)。

(4)近期两寸的蓝底、半身免冠登记照片,申请时请务必贴在“重庆邮电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附件二)”上。


五、学位证书发放方式

1.学位证书将由所在函授站点统一领取。

2.根据规定,学位证书遗失后不补发,只开具纸质证明。    



重庆邮电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5月4日




附件一:

重庆邮电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


1、申请声明

申请人,性别,生于年月日,自年月至年月在重庆邮电大学学院专业学习,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学分,符合“重庆邮电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之学位授予规定,特此提出学士学位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2、学位审核小组意见

经审核,申请人符合《重庆邮电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条之规定。

组长(签字):

年月日

3、分学位委员会意见

经复核,同意授予申请人学士学位。

票决结果为:票同意;票反对;票弃权。

分学位委员会主任(签字):

年月日

4、校学位委员会意见:

经终审,同意授予申请人学士学位。

主席(签字):

年月日

注意:学位申请必须附上申请人的学习成绩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


附件二:

重庆邮电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和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


学位授予单位(公章):


姓名


性别


学习形式




(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片、蓝底)

本科专业名称


本科入学时间


本科毕业时间


课程平均成绩


毕业论文成绩


毕业论文题目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学位外语考试省市


合格证书号


本科毕业证书编号


拟申请学位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材料审核人签名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


函授站推荐意见




函授站(盖章)

年    月     日

继教院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章:

年    月     日


备        注


















备注:1、学习形式一栏填写“成教(成人脱产或函授)”;

2、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不纳入总成绩计算课程平均成绩;

3、所填内容涂改无效;



根据自身所学专业填写

附件三(样表):


此线以下,由学位审批单位填写,学生不填

根据自身所学专业申请学位类别为:工学或管理学

重庆邮电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

1、申请声明


此处必须手写签名

申请人张三,性别,生于1980830日,自20133月至  20177 月在重庆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通信工程专业学习,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学分,符合“重庆邮电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之学位授予规定,特此提出工学学士学位申请。

申请人张三

2019518

2、学位审核小组意见

经审核,申请人符合《重庆邮电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条之规定。

组长(签字):

年月日

3、分学位委员会意见

经复核,同意授予申请人学士学位。

票决结果为:票同意;票反对;票弃权。

分学位委员会主任(签字):

年月日

4、校学位委员会意见:

经终审,同意授予申请人学士学位。

主席(签字):

年月日

注意:学位申请必须附上申请人的学习成绩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